像我們這樣的流浪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王文華
 
         人生的馬拉松不需報名,不只10公里。我贏不了別人,也不必贏自己。唯一的心願,是邀那短褲短襪的女子同行。因為,寶貝,像我們這樣的流浪漢,生下來就注定要向前跑。

     高中的創傷

     我是在跑不動的年紀才喜歡跑步的。所以我參加了2月8號的香港馬拉松。

     以前不喜歡跑,是高中時的創傷。運動會接力,我跑最後一棒。接棒時旁邊和前面沒有任何對手,我在全校同學歡呼中單獨跑完一圈。但這不是因為我一路領先,而是其他隊伍都已經快我們一整圈跑完了。

     後來我就討厭跑步,甚至所有競爭性的運動。輸贏的原因很多:時勢、對手、運氣,跟當事人的實力同樣重要。成王敗寇,是很懶的邏輯。但話雖如此,當初交棒給我時若領先一圈,最後還是會被我敗掉。

     因為我厭惡比賽,所以愛上了爬山、游泳、瑜伽等一個人的運動。偶爾去校園打籃球,大學生為了搶球而祭出手肘,我立刻舉手投降。嘿,輕鬆一點,這只是一場遊戲。

     中年的興趣

     第一次跑步,是去年2月的台南馬拉松。當朋友招兵買馬,我只聽到「台南」,沒聽到「馬拉松」。台南多少文化美食,當然要去!跑馬拉松?我可不可以在飯店等你?但比賽當天,還是被拖了去,參加入門的10公里。一路上想的不是衝到終點,而是哪裡有蚵仔煎。

     第二次是去年12月的台北馬拉松。動機也不是跑步,而是美女。我在台南發現跑步的女生都很性感。她們的性感,不是微風廣場模特兒的那種性感。跑步的女生個子不高,但腿和身體的比例8比5。褲子和襪子很短,吸氣和吐氣卻很長。微風廣場模特兒,會擺出撩人的姿態。馬拉松女生,是少來煩我的表情。但我仍覺得她們性感。跑在她們後面,輕舟已過萬重山。

     香港是我第三次跑步。不算是馬拉松,馬拉松要跑42公里。我是初學者,10公里就要出人命。「10公里?不能上健身房嗎?」朋友問,「只為了跑一小時,飛到香港一天,划算嗎?」我是實際的人,但還是去了。因為很高興中年還能培養新興趣,而且馬拉松教了我一些人生道理。

     我不是要說堅忍不拔,你放心。

     金木水火土

     溜去上廁所捷運。但我對香港一無所知,起跑後只能一路前進。年紀越大,新陳代謝逐漸減慢,不熟悉的環境,可以刺激所有的內分泌。

     10公里的路線,是在香港島臨海的一座高架橋(類似台北的新生高架橋)。往東4公里,再折返6公里。清晨5點15起跑,橋上下一片漆黑,我卻第一次清楚地看到全世界。為什麼?因為腳踩在平日被車子佔據的土地,一步一步,振動清楚。有去有回,貨真價實。

     我們都活在世界「上」,但很少人活在世界「裡」。意思是我們都存在於這個環境,卻從來沒有充分地感受到、運用到,這環境中所有的軟、硬體。坐在捷運或公車,感受不到土地。坐在中央空調的大樓,感受不到天氣。坐在雙層玻璃的家,聽不見聲音。坐在24小時連線的電腦前,感受不到人味。我們活得舒適方便,卻消毒隔絕。自己宣告自己得了法定傳染病,跟土地和人群斷絕關係。在黑暗的馬路上跑步,失去保護,才真正感受到金木水火土。

     最公平的事

     喜歡馬拉松的第二個原因,是它是世上少數公平的事。世上最公平的兩件事,是身體和自然。有錢人也會得癌症,大雨一下淋濕每一個人。但我們選擇遠離身體和自然,整天用心機,去糾纏人與事。人與事都很難公平。我們有時受惠,有時受害。受害時上網大罵,受惠時沉默不語。

     馬拉松是重返身體和自然的機會。人生不公平,但地是平的。不管你是誰,參加了,就要一步一步、自己親自跑。沒有後門、捷徑、代替、關說。每一步你都要抬腳,每一滴汗都要自己擦掉。跑時的快樂,你完全擁有。跑後的酸痛,你概括承受。很少事,像跑步這樣純粹、透明、立即、公平。

     人怎麼勝天?

     喜歡馬拉松的第三個原因,是沒有人講話。世界充滿話語,大部分音量都過高,很多話沒有必要。有些是謊言,真話中一大半是客套。我靠主持和演講吃飯,是罪魁禍首。

     我曾做過實驗,走在城市中,有沒有可能一小時都不講話,也聽不到別人講話?結果很難。街道、地鐵、公車、公司……口沫橫飛、不斷重覆。就算外界安靜下來了,心裡還是自言自語。甚至在夢中,還在臨時動議。

     跑步時喘不過氣、沒地方放手機,所以雖然五萬人擠在一起,除了零星的加油聲,異常安靜。聽覺通常被講話聲霸占,一旦沒人講話了,風聲、雨聲、呼吸聲、腳步聲,才從背景浮出。早安,自然!原來你一直存在。

     對自然陌生,是因為不把它放在眼裡。很少人能天人合一,因為大家都想人定勝天。在那10公里,我失去了人定勝天的工具和力氣,才開始體會和平共處的意義。

     人怎麼可能勝天?甚至怎麼可能勝人?連美國都抓不到賓拉登,人類連感冒都治不好,我們還想戰勝誰?人的煩惱,在於花太多時間征服,太少時間適應;太多時間控制,太少時間相處;太多時間擁有,太少時間分享;太多時間想贏,太少時間認輸。

     跟膝蓋聊聊

     我很早就知道人是脆弱的,或至少我是脆弱的。跑到4公里時,突然有了伴。不是短褲短襪的美女,而是左膝開始發酸。好啊,既然人不能勝天,那就放棄吧,但我不想停。

     先說,我從來沒有男子氣慨或英雄風采。我對很多事都軟腳,所以從來不硬撐。這次不想停,不是為了向別人證明什麼。這是香港,旁邊都是陌生人。也不是想向自己證明什麼,因為已有太多的反證。不想停,只是想了解左膝,跟它聊一聊,搞清楚它最多能讓我多少。如果就這樣停下來,我永遠不知道它只是撒嬌,還是快要斷掉。

     人很脆弱沒錯,但人有彈性。無力承受的痛苦,可用彈性稀釋。力量和彈性,是活下來最重要的兩個條件。所以年輕時,我們讀書打拼,累積自己的力量。中年後,修身養性,培養自己的彈性。很少人能兩項全能,所以兩者間要互相支撐。

     像我們這樣的流浪漢

     我的彈性比力量多。既然膝蓋的痛無法解除,只好聽音樂來分心。虧我大言不慚地講沒有人聲是多麼高等的境界,自己也只能撐半小時。抒情、R&B、爵士、古典,通通不能聽。這些歌讓人手腳發軟、意志薄弱。快跑不下去時最好聽搖滾樂,而我的萬靈丹是布魯斯史賓斯汀1975年的「Born to Run」(生下來就注定要跑)。

     這首歌當然不是在講馬拉松,而是講貧窮小鎮一對苦命鴛鴦,如何逃離家園、改變命運。從歌名、歌詞、到節奏,都適合激勵跑不下去的人。過了8公里,我把音量開大,一次一次重播。

     跑到最後,終點的啦啦隊夾道歡呼。歌到最後,所有的樂器爭先恐後,當史賓斯汀唱到:「像我們這樣的流浪漢,寶貝,生下來就注定要向前跑」,我終於懂了:我們都是流浪漢。雖然有家有室,但仍在人生這場馬拉松,迷途不知返。

     有些人可能流浪的速度比較快(特別是肯亞人),我總是慢半拍。在馬拉松或人生上,我不是專業選手。沒經驗、沒訓練、昨晚加班又狂歡,早上睡過頭了。衣著和裝備不及格,只會注意女生的短褲。整天幻想著黃金比,自己上下半身是1比1。

     但我們報名了、繳費了、起床了、出門了、跑,或走完了。甚至在回家的飛機上,開始想三月15日的台北國道馬拉松。

     我不會去挑戰21公里,但會記得戴護膝。不想破自己的紀錄,因為要留一點體力,適應現實世界的不公平。人生的馬拉松不需報名,不只10公里。我贏不了別人,也不必贏自己。唯一的心願,是邀那短褲短襪的女子同行。因為,寶貝,像我們這樣的流浪漢,生下來就注定要向前跑。

 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敦煌飛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